如何确定自首,法律规定如何规定
安吉刑事律师
2025-05-28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者法院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42条的规定,自首在刑法中是一个可以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条件。具体而言,刑法第67条指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对于基于相对人自首而主动交出的赃物、避孽等物品,不予以追究。如果犯罪分子在被抓获或同案犯被抓获后自动供述自己的罪行,也可以从轻处刑。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自首的法律规定如下:1.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2.对于基于相对人自首而主动交出的赃物、避孽等物品,不予以追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42条,以下情况不视为自首: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机关向其宣告批捕、提起公诉或者在庭审过程中供述自己犯罪行为的;2.伴随着同案犯被抓获或问题已经暴露,自动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的;3.在可能受到处分或者刑事责任追究的情况下主动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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