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一下,检察院是否可以监督法院吗?
安吉刑事律师
2025-05-26
以下是一些关于检察院监督法院的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方面
《刑事诉讼法》第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在刑事诉讼程序各个阶段都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检察监督职能,如审判阶段,检察院主要察看审判程序、审判行为是否合法,审判结果是否公正,对于出现违反监督内容的事由可以提出检察意见等。
民事诉讼方面
- 《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 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在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等情形下,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 对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一百条规定了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程序中存在如判决裁定确有错误但不适用再审程序纠正、调解违反自愿原则等十一种违法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进行监督。
- 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认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活动存在决定是否受理等执行审查活动违法、实施财产调查等执行实施活动违法、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等情形以及其他执行违法错误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行政诉讼方面
《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通过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监督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和执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此外,《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司法解释也对检察院监督法院的具体程序和内容等作了细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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